
宁夏计质院化学试剂、实验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6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现就化学试剂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 项目简介 (一) 采购人: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 项目名称:化学试剂、实验耗材采购项目 (三) 项目类别:化学试剂、实验耗材采购 (四) 项目控制价: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五) 项目内容:采购宁夏计质院使用的化学试剂、实验耗材,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三) 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 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 三、 报名及递交材料 (一) 投标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中午12:00前 (三)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7:00 (四)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10:30 (五) 开标地点: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 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应根据项目内容列出每项产品的价格明细)。 四、 招标要求 (一)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百分制。 (二) 评分细则
(三) 评标要求
1、商务标响应情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提供查询记录)
(4)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化学试剂、实验耗材范围(化工产品、仪器仪表、玻璃仪器)。
2、报价方案与质量保证
提供的化学试剂、实验耗材的价格、运输费用的价格(试验场所地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长城路和新源大道交叉口、永宁望远春晖创业园)、质量保证情况(提供报价表,质量承诺书)。
(1)人员情况
专业人员具有执业证书(提供培训证书或上岗证或职称证等)数量。
(2)类似业绩
提供近3年内供化学试剂、实验耗材采购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无提供原件不得分)。
(3)服务响应情况
中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采购通知后,至少需在12小时内做出服务响应,及时供货。原则上在二个工作日内送达,特殊情况应沟通解决。库存情况,对于供应过程中出现的无库存产品、急用产品等,有一套完整的处理对策,可以从容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提供相关承诺书)
五、采购人、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
联系人:张静旖、谭勋哲
联系电话:0951-8614055
电子邮箱:691061427@qq.com
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1年5月6日